科室职责负责全市普通中专、职业教育、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,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和评估标准,负责教育教学管理、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;承担职业学校、成人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学校设置、撤并的审核、报批工作;负责职业中专和成人中专的招生、学籍管理工作;承担扫除青壮年文盲和社区教育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