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室职责 在局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,组织领导全市教育系统各基层工会开展工会工作,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;根据《工会法》、《教师法》、《劳动法》等法规,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深入基层,调查研究,听取教职工的意见、要求和建议,配合局党委做好教职工的工作,及时向局党委提供信息,沟通领导与教职工的联系;参与局关于教育发展规划和有关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政策的研究制定,就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,进行调研,提出建议和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