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室职责负责全市基础教育(含学前教育)的管理工作,重点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基础教育办学标准,规范办学行为,推进教育教学改革;拟订基础教育教学和教材建设的政策规定;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、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;负责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;指导中小学、幼儿园的德育、体育、卫生、艺术教育、校外教育、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;指导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;负责直属学校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;参与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