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号 | 1378085680/jyj/2021-0000071 | 公开目录 | 教育动态 |
发布机构 | 临沂市教育局 | 发布日期 | 2021-07-29 |
公开方式 | 主动公开 | 文号 | |
标 题 | 以“实”为本,临沂“双减”在行动 |
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》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山东省教育厅召开专题研讨会,安排部署全省贯彻落实工作。 临沂市委教育工委、临沂市教育局高度重视“双减”工作,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,迅速行动、积极推进,立即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不再审批“面向义务教育教育阶段的学科类培训”、“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”和“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”。围绕“全面深入调研、强化规范管理、积极宣传引导”三个方面,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,全力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“双减”工作。 一是全面深入调研。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工作台账,全面掌握培训机构数量及运营情况,建立管理台账。通过实地调研、座谈访问的形式,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、学校、教师、家长、学生的意见和建议,深入了解校外培训机构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家长、社会的需求,为做精做细做实全市专项治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。 二是强化规范管理。立即组建“双减”工作专班,建立各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,将“双减”工作纳入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育局重点工作任务。继续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,落实属地责任,建立健全市县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队伍,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,将机构资质、课程设置、师资配备等内容面向社会和家长公示,实现动态监管。 三是积极宣传引导。积极宣传中央和省有关精神和政策要求,宣传我市素质教育成果,加大教育观、人才观、育人观等宣传引导力度,及时公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,公布黑白名单及举报电话,广泛接受社会监督,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。 下一步,临沂市委教育工委、临沂市教育局将按照中央、省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临沂实际,加强组织领导、健全工作机制、形成合力,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,持续维护教育良好生态,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,确保“双减”工作平稳有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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