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事项名称
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。
二、办理依据
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(教职成〔2010〕7号 )。
三、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
临沂市教育局,北城新区上海路与蒙河路交汇。
四、办理条件
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。(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未满一学期的,不予转学;毕业年级学生不予转学;休学期间不予转学。普通高中学生可以转入中等职业学校,但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年半。)
五、申请材料
(一)学生个人申请,监护人签字;
(二)临沂市职业中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表;
(三)学生学籍卡片或注册底册复印件;
(四)学业成绩证明。
六、基本流程
(一)申请人到转入、转出学校提出申请,填写临沂市职业中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表;
(二)转入、转出学校到县、市教育局备案;
(三)转出学校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系统作转出,上传佐证材料,县、市教育局审核;
(四)转入学校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系统作转入,县、市教育局审核后调档;
(五)跨市、跨省转学,需到相应的市教育局、省教育厅备案。
七、收费依据及标准
不收费。
八、办理时限
即时办理。
九、咨询方式
(一)现场咨询:临沂市教育局;
(二)电话咨询:8316047。